本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综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所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huangyashan.gov.cn/NewCMS/index/html/zwgkx/index.jsp?)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市第一中学B区,邮编:155100,电话:0469- 6165515,电子邮箱:jyjbangongshi@163.com,负责人:彭广军)。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体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密结合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双鸭山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总体思路,及时公开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切实完善各项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了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等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教育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权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反馈工作情况,逐步完善信息报送程序等规章制度,保证信息报送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按《条例》规定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信息的形成到公开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鸭山市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共报送106条,审核通过80条,其中政务信息29条,通知公告24条,文件27条。双鸭山教育公众号发布68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简介、政务公告、党建工作、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办事指南、教体新闻动态、校园快讯、教育督导、人事师资、扶贫助学、德育工作、教学教研、招生考试、经验交流、家长学校、师生活动、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开设教体局专栏,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对我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责、政策法规、教育新闻等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借助网站平台,有效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除涉密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各类教育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形式,一是网站公开,政府政务网、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是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官方微博和微信,可以查阅市教体局公开指南、目录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办事指南、下载办事表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二是通过媒体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教育体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大成绩,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双鸭山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三是公示栏公开。市教体局充分利用机关办公楼四楼大厅设置的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为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10 |
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025.8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按照工作要求,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