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3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并公布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huangyashan.gov.cn)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东侧100米处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邮编:155100,电话:0469-6116168,电子邮箱:sysslcjxx@126.com,负责人:张浩)。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着重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行业工作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信息33条,其中:公开学习教育活动信息7条,公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工作信息4条,公开湿地保护相关信息7条,公开野生动物保护相关信息3条,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0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公开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职能信息1条。全面推行“网上办”,依托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我局23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制度。完善办事指南,实现一次性告知,已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公示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相关要求,压缩办理时限67%,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推进“办事不求人”,完善权力清单178项。我局办理行政许可55项,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按照工作流程,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管理机制、保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章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后,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进一步规范。对涉及人民群众的重要文件、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完善平台栏目内容,强化平台建设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各栏目的内容管理工作,对我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宣传推送,借助网站平台,有效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开通微信公众号,与政府信息平台公布信息保持一致,除涉密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

(五)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监督保障脱节。202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 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同步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群众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