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09:28:05.0

一、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

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制发了《双鸭山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双统字〔2020〕4号)、《双鸭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统字〔2020〕6号)、《双鸭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双统字〔2020〕7号)、《双鸭山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双统字〔2020〕8号)。

三、依法开展统计普查调查

依法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要求,依法制定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保护公民权利,有序开展全国人口普查,为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按季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完成了2020年各季度市本级和所辖县(区)统计违法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录入、审核、验收和汇总工作。

五、大力加强统计法治监督

积极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专业化队伍建设。为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专业化队伍建设,解决我市执法证考取数量区域不平衡问题。我局印发了《双鸭山市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计划》,从严把好统计执法监督人员入口关,抢前抓早,认真推荐、选拔符合条件、具有一定年龄优势人员报考,并下大气力组织好考前相关业务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适度适量组织模拟、选拔考试,最终我市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通过率再次达到了100%。

扎实推进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双鸭山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双鸭山市统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是第一时间完成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统计部门“一单两库”的录入。录入统计监管对象467户、统计执法检查员9人,保证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入库。二是年度检查计划的录入、派发工作。根据计划,2020年共抽取“四上”企业22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全过程已在“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创新开展统计普法。组织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发放《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文件选编》,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放。组织参加在线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抓住“12·4”“12·8”等关键时点开展法治专题讲座、送法入企等系列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惩统计造假的任务依然艰巨。2021年,市统计局将,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