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9 10:14:13.0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聚焦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聚焦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召开党组会(含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了党组在推进法制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业务专家和法律顾问为委员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努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依法对“赵某、高某、王某”非法经营案件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系统内各单位完善决策程序。截至11月末,已召集法律顾问审查重大经济合同6次,把控专项资金使用合同2次,提出专业法律意见9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双鸭山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法制部门审核后,已于2020年6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了《双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对315个存量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清理审查,清理时限、依据不符合现行要求的文件12个。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90项,添加录入检查实施清单92项,录入执法案件信息40余条。二是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执法支队为各执法大队配备了摄像机、执法记录仪,为派出机构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了执法办案功能区,为举报投诉中心购置了录音电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随身佩戴执法记录设备。在加强行政执法“硬件”建设的同时,执法支队还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印制了制式文书百余套,明确了24种常用文书式样和填写规范,制发了电子版应用范本,并依据规范开展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文字记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可追溯性。三是积极推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部门。截止11月末,相继完成了70余起案件的全过程文字记录,常态化组织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审核行政执法案件40余起,提出法制意见11条,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在规范执法工作的作用。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主体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一是加强系统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习、党校培训和各种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网络学习、法治讲座、组织普法考试等形式开展职工学法活动,增强了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4月份,组织全系统19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线上考试,183人获得执法资格。5月份,组织全局190余名执法人员在“钉钉”平台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涉诉领域司法实务。根据年度“业务大讲堂”执法培训计划,7月17日选派人员参加了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业务网络专业培训班;7月22日开展了货运行业执法案件业务交流活动,持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执法监督机构在规范执法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六)积极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认真落实中办、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整合原公路、运管、路政、航运等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能,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完成了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整合、队伍建设工作。市本级成立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成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认真做好农垦、森工行政职能承接工作。承接农垦总局及其管理局(红兴隆、建三江)交通行政职能172项,承接双鸭山林业局交通行政职能50项,共承接各类基础档案1,313份,从业人员电子数据8,460条,货运车辆电子数据166条。为方便新接收地群众办事,接收后,我们对接收业务档案进行了属地化分配,并张贴了《便民公告》和办事途径指引。

二、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一)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了2020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提升攻坚战,重点围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五项评价指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减环节、压缩时间,最大限度提高政务服务事项“零跑腿”和“网上办”比例,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共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1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3项、公共服务35项、行政确认6项、年检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上述事项已全部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全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并纳入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管理。各项评价指标全部达上级要求:可网上办理98项,网办比例87.5%;办理法定总时限由2,039个工作日压缩到331个,压缩比例83.77%;即办件总数64项,行政许可事项与高频事项中即办件事项28项,占比42.42%;零跑动事项总数85项,行政许可事项与高频事项中零跑动事项52项,占比78.79%。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执法机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专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持续构建“公正监管不求人”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加强监管平台建设。高质量完成了“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等平台建设任务,共梳理市本级权责事项176项,完成了市县两级的随机监管“两库一单”建设,相继录入完善189个监管对象和359名执法人员信息。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下发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随机抽取了交通运输领域客运、货运等53家企业和15名执法人员,随机抽检53次,到饶河县、集贤县实施航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跨层级监管3次。三是积极承接省、市监管平台派发的随机监管任务。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国税稽查等部门开展行业危货企业跨部门随机检查1次;配合商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车管等部门实施机动车报废企业跨部门随机检查1次。检查结果信息已全部及时录入相应监管平台。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信用交通·双鸭山”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研究工作推进会。稳步推进出租车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组织相关培训16期,培训驾驶员1,937名。二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力度。强化对“双鸭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黑龙江”等信息平台动态管理,梳理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176项,完善平台交通信用信息事项名称、关键数据、主体类型、更新周期、共享范围及责任部门等内容。截至10月底,已通过“信用黑龙江”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许可312件,行政处罚27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暨首届“诚信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出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流动宣传等形式,努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宣传月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宣传车辆30台次,悬挂宣传条幅2条、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80小时、发放宣传单400余份、依托公路流动宣传里程60余公里。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以行业清源为目标,组织开展了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运输行业乱象顽疾。

一是严打非法经营黑车。监管力量打破规律晨检夜查,拉长案件查办周期,对拒不履行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监管利剑高悬,威慑常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强化进出城车辆管理,守住城区“北大门”保障市区疫情防控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组织联动勤务110余次、开展市区二三马路、世纪大道、新兴广场、人民广场、安全大厦门前、虹桥客运站周边等重点区域、路段驻点检查460余次,询问乘车人、当事人、车辆所有人210余人,查处黑车非法经营案件30余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黑车”案件2起。

二是重点整治违法超限超载。全面摸排货运、货源企业情况,并与重点源头企业签署《治超源头企业规范装载承诺书》。全面开展“百吨王”货车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警联动。共检查重点货源单位29家、货运车辆4,052台次,纠正违规行为97次;向治超成员单位抄告、抄送超限超载信息140条(内部抄送67条、本市交警部门抄告68条、省外抄告5条),将67台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相关信息录入市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信息和处罚信息黑名单;查处擅自改装货运车辆53台次,卸载货物2,100余吨。对全市16家危险品运输企业265台危险品运输车辆和371名从业人员相关资质、停车场面积、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核查,保障了运输安全。

三是重点整治出租客运秩序。全面治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经营行为。对双福路、民生路、三马路等重点路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服务不规范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共处理服务投诉233起,实施市区驻点路检170余次,检查出租车5,700余台次,纠正违规行为217起,批评教育69起;发放疫情期间通行证1,034张,签订承诺书779份,督促企业对车辆消毒12,000余台次,发放隔离塑料布1,400余张,宣传单2,000余张。检查营运客车3,423台次,首末站场87次,查处相关隐患12次,立即整改10次,限期整改2次,停运车辆12台,累计保障旅客运输62万人次,在市区80余个公交站点进行扫码引导服务2万余人次。

四、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企业稳定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有效推进交通运输环节管控目标任务,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依法依规落实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工作。认真落实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从2月4日起,联合公安、卫生健康及各区政府在东外环、西外环、世纪大道实行通道管控措施,对出入我市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检测,重点对返双人员进行筛查并详细登记造册,确保可跟踪、可追溯,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3月22日以来,重点对来自境外和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入双人员的查验,与区政府“手递手”做好人员移交工作,确保无缝对接、闭环管控,全力消除疫情输入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共出动执勤人员22,330人次、累计检查进出车辆228,362台次、登记检测乘客信息441,206人次,移交社区229,295人。

(二)依法依规落实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按照运输保障“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的要求,协调公安、卫健、商务、红十字会等部门,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并协调相关运输企业储备客车、货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应急车辆437辆。完成了帮助医疗机构、建龙钢铁、大唐电厂等单位运送医护、复产复工人员和医疗、生产、生活等应急物资的运输任务,持续向友谊县运送医疗、民生物资。共调用应急车辆9,377台次,累计运送人员289,475人次,其中:医护人员8,930人次、复产复工单位人员280,545人次,各类应急物资2,228.5吨,为疫情防控和百姓生产生活需要提供保障。

(三)依法依规落实客运站场和客运班线管控工作。于2020年1月27日12时起实行交通管制,停运所有城市公交及客运班车。实行分级分区管控措施,车站内设置了专用的进站通道和专用的防控隔离室,要求客运站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着防护服、佩戴口罩,对所有进站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对候车室内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全面消杀,对所发客运班车每车次一消毒、每班次一通风,每日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和监管。同时,县际、市际客运班线乘客购票乘车前,必须扫描“龙江健康码”进行实名填报,严格执行“扫码乘车、凭码出站”工作要求,合理组织客运班车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乘客。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平稳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