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3 09:44:30.0

关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要求,做好市级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根据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我市印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双政规202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起草《意见》的必要性

  为贯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提高生态环境参与综合决策、促进高质量发展能力的必要支撑。为此,我市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在全省三线一单体系框架下,完成并发布我市三线一单成果,扎实推进成果落地应用。

  二、关于起草《意见》的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区域环评办〔20211号)。

  三、关于起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分区管控、统筹管理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审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面临的战略性问题,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是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4个,总面积为11875.2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85%,重点管控单元35个,总面积为5316.2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11%,一般管控单元13个,总面积为4859.4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04%

三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力度等保障措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体系支撑和制度保障,强化成果实施应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相关文件: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