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9:07:33.0

年度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双鸭山市民政局办公室综合市民政局及所辖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民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huangyashan.gov.cn/NewCMS/index/html/zwgkx/index.jsp?)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银苑街66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邮编:155100,电话:0469-6699006,电子邮箱:bgs0469@163.com,负责人:曹瑞雪)。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双鸭山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在社会组织办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方面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整作风、以公开优环境。

(一)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民政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主动公开范围,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0余条。同时,对常规公开之外的所有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推行阳光行政。

(二)全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为保障工作开展,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接办分离机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三)全面规范加强信息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做到一目了然。

(四)细化常态化公开措施。定期做好网站信息自检自查,及时更新完善网站信息,特别是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解决了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

(五)开展监督检查。抓实检查督办,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形式,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部门强化自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突出抓好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重点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时限,保证网站信息供应,有效解决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效整合政务信息资源。

(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作出答复,切实杜绝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和不按要求答复的问题。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将申请量大、重复性高、涉及范围广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认真对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并同时在网站公开,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和权威信息发布。办好网络问政平台回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民政系统舆情监测,切实提升政务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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