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反馈双鸭山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0:04:00.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黑政教督办函〔2022〕10号)收悉。按照贵办要求,现将我市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30日,贵办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我市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了我市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指出了我市“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扎实开展课后服务”三个方面亮点。同时,贵办反馈我市还存在六个方面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分析问题根源,并针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整改情况

问题1: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较低。2020年底,双鸭山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完成国家确定的2020年指标要求,与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

我市积极采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比例,落实发展学前教育职责等措施,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2021年我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率87.5%,已完成省定85%的目标。2020年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较低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法表提取数据时间为2020年9月,受疫情影响我市幼儿园均未开园,部分幼儿外出未归或退园居家。二是当时统计的在园幼儿,不包含城市配套幼儿园、清理整顿的无证园、限期整改的幼儿园以及新审批的幼儿园,造成在园幼儿少于平时实际人数。

问题2: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尚未建立党组织。部分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党的组织建设不尽完善,隶属关系尚未明确。

整改情况:

1.我市深入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两新党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党建“两个覆盖”的通知》,就抓好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同步建立民办教育机构工作联络群,制定落实时间表。

2.我市召开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会议,就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延伸,促进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相关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3.我市教育和体育局下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切实做到七个清,即民办教育机构底数清、主要出资人(负责人)身份清、教职工人数清、党组织建设质量清。并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对56家具备条件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根据相邻相近、同级同类原则,采取联合组建方式成立了11个联合党支部。目前,市区民办教育机构已成立独立党支部4个、联合党支部11个,我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派8名直属单位书记和副书记,选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3名党员担任十一家联合党支部书记,下派了22名优秀机关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负责对接和指导督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建立组织机构,形成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做到规范化管理。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市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做另册管理,条件成熟时再建立联合党支部,以确保党组织全覆盖。

问题3:教育领域重点改革推进力度不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文件未及时出台,部分县市机构不健全,专职教育督导人员配备不足。教育评价改革、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仍停留在试点阶段,推进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1.我市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年度改革重点工作,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教育评价改革纳入教育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统筹推进实施。制定出台了《双鸭山市深化五个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双鸭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并选定市第36中学、宝清县第一高级中学、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饶河县第一小学四所学校开展试点,四所试点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校工作方案,并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积极建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单项试验区,继续加大试点校申报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方案》《全市中小教师考评工作指导意见》两个考核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考评工作,促进教育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

2.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并下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双教体字〔2022〕3号),试点区宝山区已经出台了《宝山区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宝山区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双鸭山市宝山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

3.我市成立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也成立了县(区)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我市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中设置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职能配备了1名副处级督学、1名正科级副督学、1名正科级主任、2名督导室成员,各县(区)也进行了跟进。我市建立了53个督学责任区,聘任责任督学142人,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各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对学校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显著位置悬挂了“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公示牌”,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问题4:高中阶段职普比和普通高中大班额存在较大问题。高中阶段职普比为2.8:7.2,较全省(3.2:6.8)有一定差距。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为16.2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6.87个百分点,情况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

1.积极落实国家、省厅“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现高中阶段职普比1:10(不含技工、省内外的中专招收我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比去年略有提高(去年职普比1:14)。

2.抓住发展核心任务,提高职业教学质量,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建立现代学徒制度,健全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品牌专业建设,狠抓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不断提高。近两年,在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我市参赛学生共获得奖项16次。其中,一等奖4次,二等奖5次,三等奖7次。

3.狠抓招生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中统一考虑,把市职业技术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适度缩减普通高中招生数量,增加职业教育招生数量,并在初中学校增设升学指导课,全年招生1172人,招生数量有了大幅提高,办学吸引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4.大班额问题解决情况。2020年12月25日,我市制发了《双鸭山市消除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方案》,通过统筹规划,改扩建、增设班级数量和规范学籍管理,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控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持续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有效化解了高中大班额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我市开展了普通高中违规招生收借读生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管责任,把清理违规借读生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加强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严格规范。继续实施阳光分班政策,确保新入学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2021年,我市现有普通高中17所(含3所民办学校),在校生25920人、教学班518个,没有大班额。

问题5: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相对滞后。中小学校、学生空间开通率均与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学校“班班通”智慧黑板数量不足。信息技术专业教师短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与信息素养亟待提升。

整改情况:

1.全力推进市区学校智慧黑板建设。2021年市区学校“班班通”智慧黑板已完成建设255套,计划2022年底前全办建设完成。

2.全力提高学生空间开通率。2022年我市制发了《双鸭山市智慧教育平台全市落实使用工作的通知》(双教体字〔2022〕30号),组织全市《双鸭山市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调度会和培训会,落实了利用平台进行备课、课堂教学等工作,利用网络人人通学习空间开展师生空间教研、教学和学习活动,预计2022年7月前学生空间开通率85%以上,2022年底90%以上。以后我市将逐年提升平台使用率,逐步实现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校园应用常态化。

3.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自然减员和结构性缺员情况,积极向上申请每年良性补充教师,争取将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劳动教育教师配备齐全。近五年,市区预计招聘信息技术教师32人。

问题6: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联动机制还不完善,黑班、黑校及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1.我市将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列为日常工作,充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收费公示、举报投诉和“黑白名单”公示等制度。目前,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151所、黑名单233所。同时对学科类培训班严格审核备案,做到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依托平台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违规培训行为。

2.继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严查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违规收费、聘用在职教师、超前超标培训等行为,加大对“黑机构”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贵办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1.继续坚持教育优先。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育困难优先解决、教师待遇优先落实。

2.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3.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促进我市教育水平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