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41号

发布时间:2022-09-22 11:20:16.0

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41号

为有效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9月22日7时启动,12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检测范围

我市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流动人口),不包括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要按照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由所在社区(村屯)安排上门采样。

(二)采样期间,受检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社区组织员工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四)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特此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