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确定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项),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和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双鸭山市传统文化,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双鸭山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双鸭山市第二批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美术、技艺(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北大荒版画 宝清县
2 传统木烙画制作技艺 宝清县
3 传统木作 尖山区
二、医药(1项)
1 袁氏秘传接骨技艺 集贤县
三、体育(1项)
1 武当赵堡心意开合太极拳 集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