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办发〔2020〕10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

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五一”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县(区)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县(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分管战线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扛起责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发生逆转。要突出重点人群,严格实行境外来(返)双人员、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来(返)双人员全流程、无缝隙“闭环管控”,切实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健康监测、康复管理等工作,消除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隐患。要突出重点环节,坚决守好“国门、城门、社区(村屯)门、单元门、企业门、医院门、机关门”,发挥好各医院发热门诊、小诊所、药店“哨点”作用,堵住所有可能出现疫情反弹的漏洞。要突出重点场所,加大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和“九小” 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狱、看守所等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坚决防止聚集性交叉感染。要对公园景区游览、室外健身等活动做好科学管理,防止出现扎堆、不戴口罩等现象。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城乡居民“五一”期间原则上禁止到疫情中风险地区出行,确需出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屯报备,返双后一律按规定集中隔离或居家隔14天。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近期省内外多起事故暴露出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煤矿领域要严格实施分类监管,严管开工煤矿、守牢停产煤矿、盯死关闭煤矿。道路交通领域要严厉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惩戒力度。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防领域要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巡查,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市燃气、商务、粮食、民政、文旅、邮政、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近期全市风力较大县(区)、各有林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火源管控,各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检查站要强化专人值守,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检。所有入山车辆必须逐一检查车内及后备箱,坚决不允许带火上山。望、巡护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各级扑火队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前置力量、靠前驻防,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扑火队员安全。

五、加强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要确保1人在本行政区域内,分管负责原则上不允许外出。要加强疫情动态掌控、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预警发布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和各类事故灾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7